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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新能源消纳系统性新政发布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优化系统调控,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据了解,这也是中国首个针对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政策。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两个时间点和工作目标。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指导意见》在深入分析新能源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不少创新举措。
譬如,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长期以来,新能源消纳工作主要聚焦于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随着新能源开发模式日益多元,《指导意见》提出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进一步明确分类施策要求。
《指导意见》还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进行了梳理归纳,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4类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发展方向和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和完善新能源消纳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近几年,光伏行业深陷阵痛期,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企业利润急剧收缩,众多企业面临发展挑战。
从行业规模看,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98亿千瓦,同比增长27.2%,约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59.1%,其中,水电装机4.43亿千瓦,风电装机5.8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含光热)装机11.2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光伏已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然而,规模快速扩张背后,消纳问题逐渐凸显。彭澎认为,新能源消纳问题若无法解决,将严重影响其投资回报,进而拖累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进度,最终对相关制造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破解消纳难题、缓解行业内卷提供了政策支撑,作为核心关联方的光伏企业,或将迎来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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